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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5-28  浏览次数:689
核心提示: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中国政府网2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 中国政府网2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工作安排明确,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工作安排提出,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生产企业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通过企业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对原料入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产品检验质量安全负责。同时,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 

  工作安排还提出,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严格行业准入和许可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积极鼓励一批基础好、管理优、潜力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做优做强。 

  此外,工作安排指出,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举报人,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6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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