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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类家电产品慎用原材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969
核心提示: 日前,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一起不合格电热水壶事件,认为一款中国制造的不锈钢电热水壶其选材不合格,因
       日前,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一起不合格电热水壶事件,认为一款中国制造的不锈钢电热水壶其选材不合格,因为它使用了奥氏体201不锈钢(AISI 201),而这种材料一般被认为不宜作为食品接触材料(FCM)来使用。 

  不锈钢电热水壶是一种较特殊的小家电产品,其使用过程中不仅要反复加热,壶体部分还与饮用水等液态物质长时间接触。奥氏体201不锈钢尽管价格低廉,但其含锰量较高且易生锈,抗腐蚀性能不好,不能作为壶体用材料。 

  但在浙江义乌检验检疫局日常监管中发现,以奥氏体200系列材料生产FCM产品并不少,甚至有些国外客户还指明要用这些材料。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此种材料易于加工成型,另一方面是其价格低,使产品更具价格竞争优势。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FCM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材料选择上须慎重,必须因“物”置宜,对于食品容器方面的不锈钢材料使用上,通常至少要用SUS304系列。此外,在生产工艺上多下功夫,如采用涂层、合金等工艺,以减少食品接触材料引发的风险。对输欧美产品,应事先做好做足“功课”:了解相关进口国技术要求,使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如德国LFGB、美国FDA、法国DGCCRF标准等。工厂在外贸接单时不能一味迎合客户的“口味”,要确保产品质量不动摇。产品出口前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凭合格通关单出口,使产品走出去,美誉带回来。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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