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销售过期食品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682
核心提示: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列入食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5100.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