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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修订低风险商品的进口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2-09-19  浏览次数:512
核心提示:该通知的对象为前往澳大利亚旅游的乘客和国际邮件及空海运货物的寄件人和接收人。  《1998检疫公告》(The Quarantine Proclam
该通知的对象为前往澳大利亚旅游的乘客和国际邮件及空海运货物的寄件人和接收人。

  《1998检疫公告》(The Quarantine Proclamation 1998)已经被修订为允许特定的低风险商品进口至澳大利亚,只要该产品耐储存,是商业成品并经过商业化包装。经一项科学的风险评估,以下商品被确认为低生物安全风险,因此在作为个人自用商品进口时不再要求提供进口许可证:

  牛肉干

  各种乳制品

  蛋白粉和补充剂

  婴儿配方奶粉(非随身载运)

  汤

  全蛋制品

  加工蛋制品

  酱(有蛋或无蛋)

  有鳍鱼类(不包括鲑鱼)

  猫屎咖啡

  虾食品

  肉松

  西班牙小酥餅

  树脂包裹的草皮和象粪

  除进口条件另作说明外,个人自用物品的进口限制参照《进口食品控制法1992》(Imported Food Control Act 1992)。以上商品的特殊条件请查询进口条件(ICON)数据库(Import CondITions (ICON) Database)。

  该修正案将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时间锁定、询问并确认乘客或邮件中可能携带的对澳洲农业生产有更大潜在风险的货物,包括活体动物、植物扦插、生肉、种子和新鲜的水果及蔬菜。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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