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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359
核心提示: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指出,其内容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指出,其内容所称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鉴于新资源食品的名称是《食品卫生法》中提出的,为与《食品安全》相衔接,《办法》将"新资源食品"修改为"新食品原料".《办法》增加了新食品原料受理后即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程序,增加了新食品原料申请人隐瞒造假处理条款。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

  根据《办法》,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办法》要求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此外,《办法》明确说明,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来源: 京华时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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