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 » 标准解读 » 正文

应用电视视频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标准(SJ/T 11169-1998)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2-10-29  作者:mk  浏览次数:641
核心提示:1范围  1.1这些要求包括适用予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锂电池。  这些电池含有金属锂、锂合金
1范围

  1.1这些要求包括适用予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电池

  这些电池含有金属锂、锂合金或锂离子,它们可由单个或两个以上电池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成,它们都是通过可逆或不可逆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

  1.2这些要求适用于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场合中使用的锂电池。

  1.3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使锂电池在产品中使用时减少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最终是否可按受,取决予它在完整产品中的使用是否符合该产品的要求。

  1.4这些要求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可更换锂电池从产品中取出和丢弃时,减少由于营火或爆炸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5这些要求适用予含金属锂不大于Sg(0.18盎司)的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含锂量大于5g的电池是否可适用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以及对其是否适用于预定用途而作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来做出判断。

  1,6这些要求适用子金属锂含量4g(0.13盎司)或更少的用户可更换锂电池,同时每个单体电池中的含锂置不大于ls(0,04盎司)。电池舍锂量大于4g或单体电池含锂量大于lg,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以确定这类单体电池或电池是否适用于其预定用途。

  1,7这些要求不包因吞咽锂电池或其内含物可能造成中毒的危险;也不包括电池被切开可能接触到金属锂造成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8对具有新的或者不同于本标准的要求所规定的特性、特征,元器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有着火、电击或对人员有伤害危险的产品,应采用确定是必要的适当附加的元件和最终产品要求来评定,以保持本标准所期望的可接受的安全水平。凡产品的特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与特定要求或本标准的规定相抵触不能判为符合本标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与制定,修订和实施方法相一致的程序来对这些要求的修订提出建淡和予以采纳。

  2概述

  2,1测量的单位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有带括号的以及其他单位表示的数值时,则第二个数值可能只是近似值。第一个规定的数值为要求的数值。

  2.2术语

  2.2.1术语"锂电池组"和"电池组"指的是包括用户可更换和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两种。

  3词汇

  3.1对于本标准而盲采用下列定义。

  3.2电池battery

  (1)-个单体电池,或者(2)既串联也并联形式连接在一起的一组单体电池。

  3,3一次电池battery,primary

  只能放电一次的电池。该电池未被设计成可再充电的,而且必须采取充电电流的保护。

  3.4二次电池battery,secondary

  按制造厂的推荐说明,预定要充放电多次的电池。

  3.5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battery,technician- replaceable

  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只能由对产品的维护和修理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进行。

  3.6用户可更换电池battery, user-replaceable

  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可以由用户来进行。

  3.7单体电池cell

  含有一个正电极和一个负电极的单个电化学电池。

  3.8完全充电charged.fully

  当电池中贮存的电量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容量时,则认为电池完全充电。

  3.9限流元件component.current-limITing

  在异常情况下,用来限制电流的任何元件。限流元件包括电阻器、熔断丝和热熔断器。

  3,10非正常充电电流current.abnormal charging

  在错误条件下,向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充电的电流。

  3.11  强制放电discharge,farced

  将电池与外接电源串联放电,从而导致电池极性颠倒。

  3.12全放电discharged.fully

  当电池接上100fl的电阻负载,若闭合回路电压小于0.2V,且短路电流已减少至小于1mA时,则认为电池为全放电。

  3.13半放电discharged,half

  当电池的额定电量一半已被放掉,则认为电池为半放电。

  3.14爆炸explosion

  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内含物质强烈膨胀,并且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外壳被撕开或分裂成两块或多块时所出现的情况。

  3.15有毒材料material,toxic

  在Sax危险性工业材料参考手册或相关参考指南中有毒害危险达到中等2级的任何材料。

  3. 16室温room temperature

  大约23'C( 73'F)。

  3.17泄漏venting

  电池或单体电池的电懈液以液体、液滴或气化物从设计的排气孔或通过密封处冒出时的情况。
4概述

  4.1壳体

  4.1.1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着火危险。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4.1.2用户可更换电池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有足够抗扭曲强度的刚性外壳。如果打开电池外壳并露出金属锂时,则利用手钳、螺丝改锥或钢锯等力学工具是打开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外壳的最低限度的工具。

  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古锂金属小于0.02g(0.0007盎司)的单体电池。

  4.2电解液

  4.2.1用户可更换电池在23±2℃(73±46F)常温条件下,当电池外壳被击穿时,不应含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射入眼睛的加压气体或液体,或泄漏大于5rul的有毒液体。

  4.3应用

  4.3.1在使用中,锂电池应有阻止非正常充电电流的保护。在制造厂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电池对充电电流I.(见18,1)经过试验并证明合格时,应采用下列方法在最终产品应用中阻止较大充电电流的保护:

  a)  两个阻流元件例如二极管,或者

  b) -个阻流元件和一个限漉元件,例如电阻器戏熔断丝。

  限流元件应将充电电流限制在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所使用的电流值的三分之一。

  例外1:当电池不可能承受充电电流,则在最终产品应用时,不要求在电池电路中有充电保护。例如电池动作装置。

  例外2:当电池经试验并证明无爆炸危险时,则对特定的应用不要求有保护元件。

  例外3:可充电的电池仅要求有限流元件,而不要求有阻流元件。

  5概述

  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组

  5.1.1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要按第10-16和18章的规定进行实验。对多单体电池组装件见5.3,1.图5.1举铡说明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是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第10章短路试验、第15章振动试验或第16章跌落试验的试验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当按短路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外壳的外表温度不应超过150'C(302'F)。如果第11章加热试验、第12章挤压试验、第13章碰撞试验或第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的试验结果出现着火或爆炸,则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应用,应限制在不暴露于已证明会引起着火或爆炸的任何使用条件的应用场合,或者应限制在有相应保护的应用场合。

  5.2用户可更换电池组

  5.2.1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按第10-16、18和19章的规定进行试验。图5.2举例

  说明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除了要符合5,1.1规定的技术人员可更换

  单体电池或电池的要求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在承受第10章室温下的短路试验时不应出现排泄;除非能证明释放的气体是无毒的,在承受第12章挤压试验,或第13章碰撞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也不应出现爆炸或着火。

  5.2.2 -组五个样品,每个样品要用于进行19.2燃烧颗粒试验,19.3抛射试验和19.4爆炸

  试验,见表6.3.如果一组五个样品中只有一个样品不符合要求,则要对另一组五个样品进行试验。该第二组的全部样品应符合要求。

  5.3多单体电池组装件

  5. 3.1预定用于多单体电池组装件或电池块的技术人员可更换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还应按10.3和第1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这些试验的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承受10.3规定试验的电池组应满足5.1.1和5.2.1对承受第10章短路试验的单体电池或电池规定的要求。

图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图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图5.2 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图5.2 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电视视频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电视视频控制设备的生产和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659-83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

  GB 12322-90 通用型应用电视设备可靠性试验方法

  GB 14861-93 应用电视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SJ/T 10658-95 通用型应用电视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3.1 视频控制设备(video control equipment)

  能对输入视频信息的分配、切换(选切和时间切换)以及迭加说明文字和时间信息等功能进行控制的设备。设备的输出也是视频信息,可以把这样的设备看成是视频信息传输的一个环节。

  4.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一般要求

  4.1.1 要求

  a)视频控制设备的视频输入和视频输出插座应用BNC连接器;

  b)视频控制设备各单元之间、视频控制设备与外部设备之间的连接应可靠,通信应准确,各种功能应正确无误;

PDF下载:应用电视视频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标准(SJ/T 11169-1998).zip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939.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