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 » 标准解读 » 正文

国内外婴幼儿及儿童用纺织产品安全法规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1201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对于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家纺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染料、助剂和后整理剂存在对人体带来危害的风险。2014年,欧盟的RAPEX共发布危险消费品通报2 243例,其中因有害物质超标而被召回的案例达561起,占整个通报数的25%。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262起,可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36起,分别占有害物质通报的46.7%和6.4%。
  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已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家用纺织品化学物质限量的详细要求和限制,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这些法规的要求,将被拒绝进入该国市场,而检测标准是判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应法规的重要依据。因此,有必要针对对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危害较大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总铅、可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禁用偶氮染料和甲醛化学物质的禁用法令法规及其检测标准进行对比分析。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
  针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第51条和52条,要求DEHP、DBP和BBP的含量不得超过0.1%。对于可被儿童放入口中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IDP、DINP和DNOP的含量不得超过0.1%。同时,毛毯及类似物的家纺产品明确被列入监管范围。
  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简称CPSIA)与欧盟法规的要求基本类似。而美国加州65号提案针对儿童玩具和护理用品,则要求DEHP、DBP、BBP、DIDP和DnHP的浓度均不得超过0.1%。华盛顿的儿童产品安全法列出的66种高度关注化学物质中除了CPSIA和加州65提案中提到的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外,还增加了DEP。但在GB 31701—2015明年6月1日生效前,我国并未对儿童用品是否应当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的邻苯二甲酸酯作出明确规定,其被滥用或误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检测标准
  从检测方法标准来看,早期,世界上一些专业实验室都参照采用美国标准ASTM D 342《聚氯乙烯中增塑剂混合物的萃取和测定》,用GC-MSD方法进行软质塑胶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检测分析。现在,中国已经颁布了针对玩具及儿童用品的检测方法标准GB/T 22048—2008《玩具及儿童用品聚氯乙烯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针对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则将CPSC-CH-C1001-09.3作为官方指定的检测方法。而BS EN 15777-2009、BS EN ISO 14389-2014和GB/T 20388—2006则主要用于纺织品上PVC涂层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
  总铅
  欧盟针对室内装饰品、服装、配饰和配件等产品,修订了REACH法规关于儿童用品中重金属铅的限量要求,禁止将铅含量超过0.05%(或0.05μg/cm2)的可以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投放市场销售。
  美国联邦法规第16卷的第1303部分对供消费者使用的油漆和类似的涂层材料规定,其含铅或铅化合物(以金属铅计)不得超过总的不挥发油漆重量或干漆层重量的0.009%(即90 mg/kg)。美国CPSIA则规定:供12岁及以下的儿童使用而设计的产品,儿童产品不得含有超过0.01%的铅。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的面漆含铅量限量降低至0.009%。
  检测标准
  铅总量的检测标准有CPSC-CH-E1003-09.1、CPSCCH-E1002-08.1和CPSC-CH-E1001-08.1。根据萃取液的不同,又分为可萃取铅含量和可溶解铅含量,检测标准分别为ISO 105-E04、DIN 54233-3和EN 71-3:2013。在国内市场,GB/T 30157—2013主要用于纺织品中总铅和总镉含量的测定,GB/T 22788—2008主要用于玩具表面涂层中铅含量的测定。
  可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禁用偶氮染料
  2015年1月14日,土耳其消费品和贸易部门发布公告No.29236,对包括被褥、毛巾、帽子、睡袋、儿童尿布、椅子垫和家具的纺织品等消费品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市场监督和控制,其中禁用偶氮染料可裂解出的22种芳香胺含量不得超过30 mg/kg。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在这些法令法规中,家纺产品属于其监督管理的重要产品范畴。
  检测标准
  从检测标准来看,新版欧盟标准EN 14362-1:2012《纺织品某些源于偶氮着色剂的芳香胺的测定方法第一部分:经或不经萃取纤维判定是否使用了某些偶氮着色剂的方法》和EN 14362-3:2012《纺织品某些源于偶氮着色剂的芳香胺的测定方法第三部分:是否使用了某些可能释放出4-氨基偶氮苯的偶氮着色剂的检测方法》都适用于纺织品中可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
  由于在不同纤维上其染料附着状态不同,EN 14362-1:2012根据纤维的性质及着色处理(有无分散染料着色)来判断是采用直接法还是萃取法,综合了原先的EN 14362-1:2003《纺织品源于偶氮着色剂的某些芳香胺的测定方法第一部分:使用某些不经萃取即易得到的偶氮着色剂的检测》和EN 14362-2:2003《纺织品源于偶氮着色剂的某些芳香胺的测定方法第二部分:使用某些须经萃取纤维而得到的偶氮着色剂的检测》的内容,包含了天然纺织材料、聚酯材料和混纺材料的前处理方法。而EN 14362-3:2012是测试纺织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经染色的纺织品无需进行偶氮染料检测,但对于荧光增白剂处理的白色织物,是需要进行偶氮染料检测的。
  甲醛
  对于甲醛的检测方法,国内外的标准已经相当完善。如:ISO 14184-1-201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ISO 14184-2-201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气相吸收法)》、美国标准AATCC 112-2008《织物释放甲醛的测定:密封瓶法》、英国标准BS 6806:2002《纺织品的甲醛第一部分:甲醛总量的测定》、日本标准JIS L1041:2000《树脂整理纺织品试验方法》以及中国标准GB/T 2912.1—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和GB/T 2912.2—2009《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等。这些方法标准中,JIS L1041是甲醛测试的基本方法,其它方法都与之类似,按基本原理分为液相法和气相法。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4213.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