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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已引起全世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认识的提高,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也正被发达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德国、法国、英国、韩国、日本中国等都先后发不了相应的指令法规。. 0/?=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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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初的2005年起,欧盟最新颁布了针对于食品级接触材料和物质的1935/2004/EC指令又取代了89/109/EEC指令,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 Wx-rW
所以,常规上所说的欧盟食品级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法规是指1935/2004/EC指令。 btIh%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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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测试的欧盟1935/2004/EC法规规定的产品范围: kNTx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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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1935/2004/EC法规规定,传统上对食品级接触材料的定义凡作为食品生产、包装、运输或支持材料的成分不会对食品产生任何影响者,则称为食品接触材料(须通过1935/2004/EC测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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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里常规食品级接触材料的分类: X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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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级接触材料测试1935/2004/EC法规规定食品级接触材料常规上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十七项: ,R;wk=k
活性及智能型物质、黏着剂、陶瓷、软木塞、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 R^F\2yth-
金属及合金、纸及纸板、树胶、影印墨水、再生纤维素(如人造丝或玻璃纸) 4>xv7
硅化物、纺织品、油漆、蜡、木头,也包括它们的复合物。 _w>9Z>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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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接触材料和制品物质须符合以下条件: SZQ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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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1935/2004/EC法规(食品级接触材料测试)规定,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 sS|N.2*
1、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 ij=}3;L_!
2、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h{`Ci^ $
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X6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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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简称FCM)需要注意那些要求? ^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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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点考虑以下的要求: 2$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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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层面制定的法规或指令,例如(EU)1935/2004(框架性法规)、84/500/EEC指令等 )c#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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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欧盟成员国本国的立法,例如法国的DGCCRF 2004-64 |Q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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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欧洲理事会颁布的涉及FCM的决议和有关技术文件,如针对纸和纸板的决议ResAP(2002) ci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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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盟FCM的法规体系架构? tZ]|3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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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FCM的法规可分为三类:框架性法规、特定材料指令和特定化学物质指令。 a<%WF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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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框架性法规:包括框架法规(EU)1935/2004号和良好操作规范规则(EU)2023/2006号。 zn T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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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U)1935/2004号是框架法规,它确定了适用于所有FCM的总原则和规定,如适用范围、安全要求、标签、可追溯性和管理规定条款等内容。 3,bA&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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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U)2023/2006是针对“良好操作规范”(GMP)的法规。每个企业经营者在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良好操作规范的规定运作。从2008年8月1日起,这些要求将开始在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全过程和各个部门实施。 Sq&*K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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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定材料指令:欧盟除制定了框架性法规外,还针对某些具体的材料及制品通过专门的立法来进行监管。现行的指令主要针对4类材料和制品:塑料、再生纤维素和陶瓷和橡胶。 aC>r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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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定化学物质指令:是针对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一物质或一组物质或他们的反应物、降解物的指令,如某些涂料中的环氧衍生物(BADGE,BFDGE和NOGE)等,如橡胶奶嘴和橡皮奶头中的亚硝胺。 J"8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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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框架性法规1935/2004涵盖哪些材料和物品? Phl'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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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所有材料和物品,而不仅仅是通常所理解的包装食品的材料。根据这个定义,餐具(碗、蝶、杯、叉等)、加工机械、运输管道、容器、私人水槽等,都包括在内,但古董和市政供水设备不包括在内。它不仅适用于有关规定里列出的材料,也适用于如再生材料,生物高分子材料以及不同层次、不同材料的容器。 #6_?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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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盟针对塑料产品的法规是哪个? P"_x/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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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新法规(EU) No.10/2011取代了原欧盟2002/72/EC指令 TQ" [2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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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允许以下食品接触塑料投放市场: GC H=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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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2011年5月1日前已投放市场而又符合当时法规之食品接触塑料; M{zz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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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证明文件时根据82/711/EEC附录之原则作全面迁移和特殊迁移测试; P$.Az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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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5h+g^{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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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明文件是根据欧盟新法规10/2011或82/711/EEC附录之原则作全面迁移和特殊迁移测试;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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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 aT(P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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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明文件是根据欧盟新法规10/2011之原则作全面迁移和特殊迁移测试 Z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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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涵盖的范围为:材料和容器及其部件组成的塑料;多层复合物料和物品以及粘合或其他方式组合一起的塑料;带有印刷或覆盖涂层及以上两种材料或物品;塑料薄膜或塑料涂层,成型与盖子或其他密封物品内,由两种或多种不同材料连同盖子或密封物品组成的材料;多层复合材料或容器中的塑料。 MT$Oj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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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不涵盖范围:离子交换树脂,橡胶,硅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