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5) 生产商的注册
修订草案协调了生产商的注册和报告义务,各成员国的注册机构实施互认,即生产商只要在一个成员国注册和报告,在整个欧盟内都有效。此项修订是减少行政管理负担较为重要的举措。
(6) 加强指令的执行
修订草案加强了各成员国的检查和监控,特别是对废弃物处理和废弃物出口的管理,主要表现在第20条的“检查和监控”和附录I的“报废电气和电子设备运输的最低监控要求”的规定。根据第20条,各成员国应检查和监督指令的实施情况,涵盖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出口;同时各成员国应根据附件I的最低监控要求对电子废弃物的运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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