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美国耐用性育儿产品之CPSIA法规要求
sacs发表于 2023-06-23 11:14
而无需在每个组成部件上随附。
  (6) 鼓励消费者填写:为了鼓励消费者填写产品注册卡上的信息,就要明确对其说明:这些信息只有在产品召回时才会使用,而绝不会用于其他用途。消费者只有在确保隐私性的情况下,才会更好地予以配合。
  (7) 卡的整体结构:如上图所示,产品注册卡共分为4个部分:正面和背面,每面又分上下两个部分。卡的上下两部分可以撕开,消费者只需要邮寄下半部分(CPSIA规定,邮资必须由制造商预支付),而保留上半部分。
  消费者信息填写处的方格要求为:
  方格宽5 mm、高7 mm;
  在消费者信息填写处,应提供尽可能多的方格供填写;
  制造商应事先将产品信息打印在消费者信息填写处的下方。制造商也可以选择打印在卡片的右方,或者用标签的形式将产品信息贴在卡上。
  (8) 制造商的联系信息:CPSIA规定,制造商应该在产品注册卡上提供制造商的邮寄地址和名称。制造商名称后可附商标。此外,若制造商与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签订合同,后者可为保管相关的注册信息,此时,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名称可作为“c/o”涵盖在注册卡中。在2011年的修订稿中,新增了一项要求,即在穿孔线上,每个表格都需要有如下的表述:“KEEP THIS TOPPART FOR YOUR RECORDS. FILL OUT AND RETURN BOTTOM PART.”(将此上部分存留,填写并交回下部分)。
  (9) 在线注册:CPSIA要求制造商应同时提供在线注册,以供消费者选择。制造商网站的主页应提供一个明显的“产品注册”(Product Registration)链接,产品注册页的上方也应有“(1) 指定文字”中规定的说明性文字。对于一些小公司,可能没有门户网站,CPSC允许消费者经由邮件的方式提交注册。
  (10) 消费者信息数据库:CPSIA第104(d)(3)条要求,对于消费者通过产品注册卡提供的信息,制造商应该保留好记录。从产品制造日算起,记录应至少保留6年。这些信息只有在产品召回时才可以使用,制造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文章出自: 世科网
上一页  (2/2)
回帖(0):

全部回帖(0)»
最新回帖
收藏本帖
发新帖